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是由感性到理性、由具象到抽象、从规矩到自由发挥的过程。绘画、书法、摄影、雕塑都是如此,是作者与观众进行交流及“对话”的语言形式,作者通过作品的展示以达到与观众之间产生共鸣或给予震撼,而观众则是通过自己的视觉来感受美给带来的心界快感及精神上的愉悦或是文化上的一种享受。所谓作品大致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纯粹的艺术精品,这类的作品一般都是用于全国规模的大型展览或专业学术研讨会;第二种是礼品型的作品,“礼品型”不言而喻,大家都应该明白;那么第三种就是商品型的,这类作品一般大部分都属于应酬之作,艺术含量较低,与前两者都无法比拟。就是出自一人之手也同样如此(这里指的是现代作品)。因此说,商品类的作品是不能完全体现作者本人真实水准的。有很多作者在作画或写书法时都会根据不同类型、场合、用途来选择不同的风格、书体或不同的艺术创作手法。这也可以说是作者挥洒自如或者是即兴的一种作者心态,所以说我们需要有一种综合的思维方式和视觉角度去看待作品和作者本人。